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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北京政法)应用法律系 \ (北京)刑事执行\ 不作为犯罪的条件 

不作为犯罪的条件

所属专业 (北京)刑事执行 |    课程属性 |    学习人数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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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
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,并且能够履行而不履行该种义务的行为,即应为而不为。只有存在救助义务才可能构成不作为,这是关键条件,那么义务来源又有哪些方面呢?一般认为包括以下几个四个方面,即先行行为引发的义务、法律规定的义务、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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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负责人
肖念华
教学团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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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网址

http://flwm.bcpl.cn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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